商标转让受让方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我前段时间受让了一个商标,但是不太清楚自己作为受让方有哪些权利。我想知道在商标转让后,我能对这个商标做什么,有哪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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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转让中,受让方指的是接受商标的一方。一旦商标转让手续完成,受让方就拥有了一系列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首先是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受让方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有独家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其次是商标许可权。受让方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受让的注册商标。不过,受让方作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相关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再者是商标转让权。受让方在获得商标后,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商标再次转让给他人。但转让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另外,受让方还拥有商标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受让方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这依据的是《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最后是商标维权的权利。如果有他人侵犯了受让方的商标权,受让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商标法》第六十条对商标侵权的处理有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受让方享有的权利是多方面的,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受让方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和自身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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