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哪些风险和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在公司运营中承担着不同的风险和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公司法人。法人不是指某个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和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债务,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行政责任方面,若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公司偷税漏税,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在刑事责任方面,某些犯罪行为中,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单位行贿罪等。 其次是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的主要责任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照规定完成了出资,那么对于公司的债务等风险,股东通常不需要承担额外的个人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总之,公司法人和股东都有各自需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