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法人存在哪些风险?
注册法人,也就是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首先是民事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决策或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虽然公司会先承担赔偿责任,但之后公司可能会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例如,法定代表人在签署合同时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可能会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另外,如果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虚假注册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等处罚。
再者是刑事责任风险。在一些涉及单位犯罪的案件中,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往往就包括法定代表人。
最后是信用风险。如果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也会受到牵连。根据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这会对法定代表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