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做低房价有哪些法律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做低房价是指买卖双方为了减少缴纳税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低于实际成交价的价格。这种行为看似能让买卖双方节省开支,但实际上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首先,从合同效力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做低房价为目的签订的阴阳合同,其中用于备案登记的低价合同,属于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交易的稳定性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双方可能陷入合同纠纷,原本期望通过交易达成的目的无法实现。 其次,对于买方而言,存在产权风险和再售风险。做低房价可能导致银行贷款额度降低。因为银行通常按照合同价格来评估贷款额度,合同价格低,贷款额度相应也会减少,买方可能需要额外筹集资金支付房款。如果后续房屋想要再次出售,由于之前做低了房价,那么在计算增值部分时会变大,导致需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另外,若在交易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等需要维权时,因为合同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不符,可能会在主张赔偿时面临困难。 再者,对卖方来说,存在收款风险。如果买方以做低后的合同价格支付房款,要求按照合同履行,卖方可能只能拿到低于实际约定的房款。即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不一定能完全挽回损失。 最后,做低房价这种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手房做低房价属于虚假申报纳税,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实,买卖双方都将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二手房做低房价虽然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一些经济上的好处,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存在着诸多风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买卖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成交价进行交易和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