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来源抗辩在行政处罚中有什么作用?
我经营着一家小店,最近被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出所售部分商品可能存在问题,要对我进行行政处罚。我能证明这些商品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的,有相关票据,听说有个合法来源抗辩,我想知道在这种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合法来源抗辩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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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来源抗辩是指在涉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其使用、销售的侵权产品或问题产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且不知道该产品存在侵权或质量问题等情况,那么可以主张减轻或免除自己的部分法律责任。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虽然说的是赔偿责任,但在行政处罚中,合法来源抗辩也有类似的逻辑。例如在产品质量相关的行政处罚中,如果商家能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比如有正规的进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表明自己并非主观故意销售问题产品,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行政处罚的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提出合法来源抗辩并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执法部门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一方面会考量当事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在进货时是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的质量等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如果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且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那么可能会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例如减少罚款金额、缩短责令整改的期限等。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能完全满足合法来源抗辩的条件,且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有可能会免除行政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法来源抗辩成立,通常也不免除当事人停止销售问题产品等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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