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人一方还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朋友按份共有一套房子,之前一起向银行贷了款。现在朋友经济上出了问题,没办法按时还他那部分贷款,我帮他还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按份共有人一方还款是怎么规定的,我之后能向朋友把钱要回来吗,有什么依据呢?
展开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在按份共有的债务关系中,如果涉及到一方还款的情况,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通俗来讲,在对外方面,如果按份共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按份共有人偿还全部债务。就比如您和朋友按份共有房屋并向银行贷款,银行可以要求您或者您朋友任何一方偿还全部贷款。而在内部关系中,按份共有人是按照各自的份额来承担债务的。如果您替朋友偿还了他应承担份额的贷款,那么您就有权向您朋友追偿他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也就是说,您帮朋友还了他那部分贷款后,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您朋友索要这部分钱。不过,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您在还款时保留好相关的还款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和朋友之间对于债务承担有其他特别约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