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非法收集证据的排除规则是怎样的?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收集证据的排除规则是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个规则。 首先,什么是非法收集的证据呢?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收集到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判定证据是否为非法收集,有明确的法律标准。对于言词证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例如,在审讯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殴打、长时间不让休息等行为获取的供述,就属于非法收集的证据。对于物证、书证,主要看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搜查、扣押而取得的物证,就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 当发现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况时,相关的排除程序就会启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力和义务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和排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庭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 非法收集证据的排除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还能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