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拆迁安置房70年后该怎么办?

我家是农村的,房子拆迁后分了安置房,产权是70年。现在有点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这房子该怎么处理呢?是会被收回,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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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理解农村拆迁安置房产权70年的含义。这里所说的70年,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而非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年限。房屋作为我们的私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我们对房屋拥有永久的所有权。 而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自动续期。这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让大家不必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过度担忧。 虽然法律规定了自动续期,但对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目前《民法典》只是作出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样的指引性表述,尚未有更详细明确的规定。未来可能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通过出台相应的行政法规来进一步明确续期费用的具体事宜。所以,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村拆迁安置房70年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会自动续期的,我们可以继续使用房屋,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等细节,还需关注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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