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过了是否就自由了?


假释期过了是否就自由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行政条例,并接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的合法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要求,如实汇报自身的行为状况与活动内容;遵循监督机关制定的会客规章制度;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进行迁居等行动时,必须事先向监督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这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中有明确说明。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严格遵守规定,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假释期满后,通常可以恢复正常的公民身份,享受自由权利。因为此时意味着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其在法律意义上已被视为服刑期满。 然而,如果在假释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就不同了。若假释期间犯罪分子违反规定,如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等规定,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等,监管机关有权提请人民法院撤销假释。一旦撤销假释,犯罪分子将被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例如,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综上所述,假释期过了不一定就自由了,关键在于假释期间是否遵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