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款家庭内部该如何分配?
家里房子要动迁了,会有一笔动迁款。家里人比较多,有父母、兄弟姐妹,大家对这笔动迁款该怎么分有不同的想法。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动迁款在家庭内部一般是怎么分配的,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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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的家庭内部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依据可循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动迁款分配的一个基础概念,就是动迁补偿通常是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符合条件的同住人的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动迁款的主要分配对象。如果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的,那么原则上动迁款也应由这些共有人共同享有,一般按照各自的产权份额进行分配。例如,一套房子是父母和子女按份共有,父母占60%,子女占40%,那么动迁款也应按照这个比例分配。 除了所有权人,还有一类重要的主体就是同住人。根据相关规定,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同住人也有权参与动迁款的分配。 在分配动迁款时,如果家庭内部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这种协商结果只要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居住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比如,有的家庭成员对房屋的建造、翻修等有较大贡献,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动迁款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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