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拆迁款应如何分配处理?


兄妹拆迁款的分配处理,有多种方式和原则需要考虑。 首先,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当均分拆迁补偿款。这是基于平等、公平合理的民法基本原则,而且如果涉及公房,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这体现了《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其次,兄弟姐妹间如果协商一致,那么可按照协商确定的数额进行分配。毕竟大家达成共识的分配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 再者,如果其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兄弟姐妹,可予以多分。这是从人道主义和公平角度出发,保障困难一方的基本生活。 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分配还有一些其他原则。比如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公房的承租人或者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如果兄妹之间对于拆迁款分配无法协商一致产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如下:第一步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第二步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三步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是否立案。第四步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第五步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第六步进行开庭审理。 相关概念: 物权:简单说就是对物享有的权利,像对房子、车子等的所有权等都属于物权。 共有: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比如兄妹对拆迁款共同享有权利就是一种共有关系。 财产保全: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