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我家在农村,打算自己建房子,但不清楚具体的规定。不知道农村自建房在用地、审批、建设标准等方面都有啥要求,也不了解违反规定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了解一下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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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主要是为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在用地方面,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例如,在一些地方,山区、半山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审批程序上,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般需要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建设标准方面,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房屋的层数、高度、风貌等。这通常是为了保证村庄的整体规划和安全。如果违反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未批先建、超面积建设等,可能会面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甚至拆除违法建筑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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