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致轻伤,未成年会怎么判?


校园欺凌导致他人轻伤且欺凌者为未成年人的量刑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概念。故意伤害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身体,让别人身体受到损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有特殊的规定和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如果实施校园欺凌致他人轻伤的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致人轻伤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而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不会因为致人轻伤而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除了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也是不可避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未成年欺凌者的监护人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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