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失足坠落摔残疾,学校存在过错是否须担责?
我家孩子在学校失足坠落摔成了残疾,我觉得学校在管理等方面有过错。比如楼道防护栏高度不够,老师当时也没在附近。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学校是不是必须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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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失足坠落摔成残疾且学校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学校通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中,对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这意味着学校需要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当学校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时,就可能存在过错。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学生失足坠落的情况,需要判断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比如,如果学校的楼道防护栏不符合安全标准,像高度不够,这就属于学校在设施方面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又或者老师在学生活动期间没有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监管,导致学生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失足坠落,这也体现了学校在管理上的疏忽。 一旦确定学校存在过错,学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赔偿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因受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损失、学校过错的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学生家长可以先与学校进行协商,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认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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