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主次责任如何划分?


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后,主次责任的划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判定规则。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一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碰撞,那闯红灯或逆行的一方就是全责。 要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都有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需要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举例说明,如果一方超速行驶,另一方转弯时未提前示意,双方对事故发生都有过错,交警会综合判断谁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大,作用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基本相当,那么双方就负同等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突然遇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像道路突然塌陷导致两车相撞,这种情况各方都不用负责。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要是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也要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电瓶车相撞主次责任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最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认定。 相关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要素包括必须是车辆造成(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等公众通行场所)、在运动中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