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范围是什么?
我最近中了一笔奖金,不确定这算不算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我想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具体包含哪些范围呢?像我这种中奖情况在不在里面,还有其他哪些情况也属于偶然所得,想弄清楚避免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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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这些所得并不是人们通过日常的工作、经营等常规活动获得的,而是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偶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款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这里的“得奖”通常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获得的奖金;“中奖”“中彩”一般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购买彩票等,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 除了上述常见的情况外,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也包含在偶然所得范围内。例如,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对于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当你获得偶然所得时,需要按照这个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你遇到了类似中奖等可能属于偶然所得的情况,要记得按照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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