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特别代理的范围是什么?
我找了个代理人帮我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听说代理分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我想给代理人特别授权,但不太清楚特别代理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要是授权不对,怕影响事情处理。所以想问问特别代理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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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事务里,特别代理是一种重要的代理方式。简单来说,特别代理就是代理人能在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内,独立地进行一些重大法律行为,这些行为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比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这就明确了在民事诉讼这个场景下,特别代理的主要范围。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如果当事人给了代理人特别授权,那么代理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承认对方提出的部分诉讼请求,是否放弃自己原本的一些诉求,或者是否变更自己最初提出的诉讼请求等。 再说说和解,当在诉讼过程中,有和解的可能性时,有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和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不用再每次都向当事人请示。提起反诉和上诉也是一样,如果案件情况需要,代理人可以在获得特别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代表当事人提起反诉或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除了民事诉讼,在其他的法律事务中,特别代理的范围也由当事人和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约定。一般会根据具体事务的性质和需要来确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行。所以,当你要给代理人特别授权时,一定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把代理的具体范围写清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也让代理人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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