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最近和税务部门在纳税方面有点分歧。我听说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但不清楚具体哪些情况能申请。比如我们公司觉得某项税款计算有问题,这种情况能申请复议吗?想了解下税务行政复议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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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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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首先是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这一类行为涉及到企业或个人的直接纳税义务和金额,是税务行政复议中比较常见的范围。比如企业认为自己符合某项税收优惠政策,但税务机关未给予相应的减免,就可以针对这一征税行为申请复议。 其次是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税务机关在企业进行一些特定业务时,可能会涉及到行政许可或审批,例如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等。如果企业认为税务机关在这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就可以申请复议。 然后是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比如企业在申请发票领购时,税务机关无故拒绝或设置不合理的条件,企业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有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了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对其财产采取的限制措施,如冻结存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则是在纳税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征收手段,如拍卖财产等。如果纳税人认为这些措施的实施存在违法或不合理之处,也可以申请复议。 此外,行政处罚行为也在复议范围内,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等。企业或个人如果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过重或缺乏事实依据,都有权申请复议。 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同样可以申请复议,比如颁发税务登记、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奖励,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比如企业申请税务登记后,税务机关拖延办理,企业就可以申请复议。 最后,资格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纳税人不服的,都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总之,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涵盖了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多个方面,纳税人在遇到与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争议时,要仔细对照相关规定,判断自己是否在复议范围内,以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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