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是个小商贩,做点小生意,听说有增值税起征点这回事。我想知道这个起征点的适用范围是啥,像我这种小商贩适不适用,是所有的销售行为都有起征点吗,还是有啥限制条件,不太明白,希望能有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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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无需缴纳增值税;一旦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则需要就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这里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具体的适用范围在销售行为方面,涵盖了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对于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而对于发生应税行为的,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意味着不同地区的增值税起征点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如果你想确切了解当地的增值税起征点,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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