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的子女能否行使代位继承权?
家里长辈去世了,但是有兄弟姐妹先于长辈离世了,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的子女不知道能不能行使代位继承权来继承遗产。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及行使代位继承权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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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的子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在我国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就以立法形式赋予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代位继承也是有条件的,比如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被继承人甲有兄弟姐妹乙,乙先于甲死亡,那么乙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乙原本有权继承甲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如果存在遗嘱或者遗赠等其他合法的遗产处分方式,那么遗产的分配首先要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来进行,只有在没有遗嘱、遗赠等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此时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能行使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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