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费用是怎么收费的?


二审上诉费用的收取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二审上诉费用本质上就是诉讼费用,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数额的费用。 对于财产案件,二审上诉费用和一审在收费标准上是类似的,都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实行分段累计交纳。比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 对于非财产案件,收费又有所不同。以离婚案件为例,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按照不同类型收费,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如果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二审中,如果是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总之,二审上诉费用的收取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