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次签合同是否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和公司第一次签的合同快到期了,马上要续签。听说二次签合同就得签无固定期限的,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我既担心不了解规定吃了亏,又怕理解错了提错要求。想知道二次签合同是不是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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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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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二次签合同是否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合同就没有终止的可能了,当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同样可以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合同的情况分为两种。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并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二次签合同不是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关键在于劳动者的意愿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小李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当公司提出续签合同时,如果小李没有明确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应当和小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小李主动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也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二次签合同不一定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要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意愿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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