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提交合适且有效的证据对于法院判决离婚起着关键作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需要提交的几类证据。 首先是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若存在分居情况,您可以提交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以此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且达到法律规定的时长。例如,您在外租房居住,租房合同上的租赁时间和居住地址能清晰反映分居的事实;居委会也可以根据实际了解的情况出具相关证明。此外,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是有力的证据。报警记录会详细记录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能确定受伤的程度和性质;伤情照片则直观地展示了受伤的状况。 其次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部分。您需要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收入证明可以是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能体现您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证明可以是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说明孩子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同时,孩子的意愿也很重要,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孩子表达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相关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交。 再者是关于财产分割的证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分割。您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对于房产,要提供房产证;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存款可以通过银行账户明细来证明;股票则提供证券账户信息等。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相关的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相关材料也很重要。包括第一次的起诉状、法院的判决书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您曾经起诉过离婚,并且经过了一定的时间和法律程序,有助于法院了解整个案件的过程和情况。 总之,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充分的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在准备证据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