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离婚吗
我之前起诉过一次离婚,但是法院没判离。现在我还是想离婚,打算再次起诉,就是心里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呀?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判决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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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出现了上述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分居满两年,或者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行为,再次起诉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但要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且双方感情在这期间有所缓和,或者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依旧判决不准离婚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是否能向法院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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