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醉驾一般会怎么判?
我之前因为醉驾被处理过,现在又不小心醉驾了。我很担心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第二次醉驾在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判的,判罚的依据是什么,会不会比第一次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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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醉驾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对于第一次醉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第二次醉驾属于再次违法犯罪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将其认定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这是因为再次犯罪显示出犯罪人可能没有从之前的处罚中吸取教训,主观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更大。所以,相较于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醉驾的量刑可能会更重。 虽然具体的量刑还是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等。但总体来说,第二次醉驾面临的拘役期限可能会相对延长,罚金数额也可能会有所增加。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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