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再次离婚彩礼怎么计算?
二婚再次离婚时,彩礼的计算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需要注意,适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时,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一方可请求收受方返还,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数额。比如双方虽没领证但共同生活一年到两年,要回的彩礼通常不超总额30%;生活一年多一点,大概能要回50%;生活不到三个月,可能达到70%。要是因给付方原因导致同居关系结束,或女方怀孕、流产,要回的金额还会再少5%-20% 。
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符合“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可主张返还,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判定返还比例,比如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部分,通常无需返还。
若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形,且彩礼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生活费用等,那么彩礼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配,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抚养子女一方等。
此外,如果彩礼是在婚前给付且明确约定为给女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彩礼应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不得要求分割。但如果彩礼是在婚后给付,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过错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相关概念:
彩礼:简单说就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财物,很多地方都有这种结婚习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婚后的工资收入、共同购置的房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