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女和我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割?


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特定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 对于二婚夫妻来说,虽然其中一方是二婚,但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初婚夫妻是一样的。关键在于准确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