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病没有关押还会被收监吗?
我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为生病所以一直没被关押。我现在很担心之后会不会又被收监啊,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这种情况之后还会不会被收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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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在这个问题中,因病没有关押通常就是适用了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因病没有被关押的情况,如果经过治疗,疾病已经痊愈,也就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了,而此时原来判处的七个月有期徒刑还没有执行完毕,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剩余的刑期。 此外,如果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比如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没有经过批准等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样也会被及时收监。 所以,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病没有关押后是否会被收监,需要看是否出现了上述应当收监的情形。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那么就可以继续在监外执行直到刑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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