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诈骗从犯会怎么判刑?
我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后来发现这个机构存在诈骗行为。我在里面主要负责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感觉自己可能算从犯。现在特别担心会被判刑,想知道法律对于教育机构诈骗从犯一般是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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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从犯的概念。在法律上,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教育机构诈骗这个场景里,如果有人不是诈骗活动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只是起到协助、配合等作用,那大概率就属于从犯。 对于诈骗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从犯的处罚原则,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相比于主犯,从犯的量刑会相对轻一些。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判断教育机构诈骗从犯的判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诈骗的金额大小,金额越大,量刑通常越重;还有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是全程参与,还是只参与了部分环节;以及从犯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等。例如,如果从犯只是偶尔帮忙打打下手,参与时间短,那可能会获得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但如果从犯在犯罪中参与程度较深,只是相对主犯作用小一些,那可能会从轻处罚。所以,最终的判刑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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