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累犯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因为贩毒被判过刑,现在又涉及到了贩毒的案子。我特别担心这次会判得很重,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像我这种贩毒累犯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判罚会比普通贩毒更重吗,重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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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累犯”这个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在我国,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对于贩毒累犯来说,它涉及到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以及累犯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而贩毒犯罪属于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一旦构成累犯,必然会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制裁。 《刑法》分则中对不同种类、数量的毒品犯罪规定了相应的量刑幅度。例如,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当犯罪分子属于累犯时,在这个量刑幅度内会倾向于较重的刑罚。假如普通的贩毒情节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而对于累犯,可能就会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但累犯这一情节会是法官量刑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总体上会让犯罪分子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所以,贩毒累犯的判刑标准是在原有毒品犯罪量刑基础上,依据累犯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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