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非法所得该如何追缴?


刑事犯罪非法所得的追缴是司法机关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财产秩序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取的财物,比如盗窃来的钱财、诈骗得到的物品等。这些财物原本不属于犯罪分子,是他们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以需要依法追缴。 对于追缴非法所得的主体,在我国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这些机关分别承担着相应的追缴职责。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非法所得,会对其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例如,在侦破一起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防止非法所得被转移。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关于非法所得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遗漏或者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情况,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会对非法所得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追缴非法所得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是发现。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调查取证、询问证人等方式,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所得的情况。第二步是固定证据。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手段,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将非法所得进行固定,防止其被转移或者损毁。第三步是审查认定。在案件进入到不同的诉讼阶段时,相应的司法机关会对非法所得的情况进行审查认定,确定哪些财物属于非法所得。第四步是作出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非法所得作出处理决定。如果非法所得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会及时返还给被害人;如果没有被害人或者无法返还给被害人,会依法上缴国库。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涉及非法所得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