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涉及到了妨害药品管理的事情,我很担心他。我想了解下,这个妨害药品管理罪具体是怎么量刑的呢?是根据什么情况来判定不同的刑罚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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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药品管理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这里所说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般是指药品本身的性质、功能等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比如生产、销售的药品中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药品的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等。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因为使用了这些妨害管理的药品,导致他人身体出现重伤、残疾、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等后果。 “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包括涉案药品的数量巨大、涉及的金额较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此外,单位犯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包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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