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既遂判刑标准有哪些详细规定?
我之前和朋友一起做了销售非法商标的事,现在担心会被认定为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这个罪名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判罚重不重,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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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实际上准确表述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既遂判刑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注册商标标识”,简单来说就是带有商标图案等能代表某个商标的物品,像商标的标签、标牌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判断是否达到相应的情节标准,从而准确适用刑罚。如果你或者身边有人涉及这类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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