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性骚扰和寻衅滋事罪这一块不太明白。就想知道如果有人遭遇性骚扰,这种情况在什么条件下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呢?我想具体了解一下两者之间的关联和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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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通常情况下不直接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构成。 首先来说说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下这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 一般的性骚扰行为,比如偶尔的言语骚扰等,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过,如果性骚扰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中的某些情形,例如对他人进行持续性、严重性骚扰并伴有恐吓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比如,在公共场合反复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性骚扰,并以威胁性语言恐吓对方,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秩序的,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性骚扰行为本身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一些特定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不能简单认为性骚扰一定构成或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要综合具体情节和行为表现,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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