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山东未成年犯罪如何判刑?

最近在关注法律相关问题,对山东未成年犯罪的判刑情况特别好奇。想知道在山东,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后,到底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判罚的。尤其想了解具体的量刑规则,以及相比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在判刑上会有哪些不同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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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山东,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判决,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都是严格依据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来进行的,并且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年满十六周岁犯罪,就要和成年人犯罪一样承担相应责任,不过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这个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承担责任的特别规定,仅对这几种严重犯罪负责。而且在量刑时,根据相关规定,会减少基准刑的30%-60%。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近年来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关注和约束,即便年龄小,但犯下极其严重罪行且情节恶劣的,也逃不过法律制裁。 对于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从轻”,是指在法定刑罚的最低限度内进行判决;“减轻”则是指在法定刑罚的次低档位上进行裁决。比如原本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实际判决结果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这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希望通过家庭和专门机构的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改正错误。 相关概念: 从轻处罚:在法定刑罚的最低限度内进行判决。 减轻处罚:在法定刑罚的次低档位上进行裁决。 专门矫治教育:针对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在专门场所进行的矫治和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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