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办法。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它明确了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山东省司法厅登记的律所,它们在提供服务时的收费都要按照这个办法来。 其次,规定了收费方式。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比如一些单纯的法律咨询、起草简单的法律文书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像经济纠纷案件,会根据争议财产的数额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计时收费则是根据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来计算费用,常用于一些复杂、耗时较长的法律事务。 再者,对于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这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应当载明收费条款,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并且,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委托合同之外收取其他费用。 此外,对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也有相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总之,《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提供了全面的规范和指导,保障了委托人和律师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律师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