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有两个孩子怎么判?


在上海,如果夫妻离婚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生活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很多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例如,一方收入稳定且较高,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或者一方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引导,这些在判决时都会被考虑进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跟谁生活可能有自己的想法,法院通常会听取并尊重他们的意愿。 具体到两个孩子的判决,可能出现多种情况。如果父母双方条件相近,法院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这样能让孩子同时感受到父母的关爱。但如果一方在抚养条件上明显更有优势,比如居住环境宽敞舒适、有良好的教育资源等,也有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这一方。而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比如抚养权判决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发展最为有利的决定。通俗讲,就是一切以孩子好为出发点。 抚养费:是指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