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等电信手段,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山西省,电信诈骗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确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在山西省,诈骗金额达到五千元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金额达到五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在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是否有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