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公证费用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深圳,房产公证费用的收取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不同类型的房产公证,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对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费用。受益额 20 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 20 万元不满 5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1%收取;超过 50 万元不满 50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 500 万元不满 100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如果是证明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标的额的比例收费。标的额 50 万元以下部分(含 50 万元),按 0.3%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超过 5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含 500 万元),按 0.25%收取;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含 1000 万元),按 0.2%收取;超过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部分(含 2000 万元),按 0.15%收取;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部分(含 5000 万元),按 0.1%收取;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部分(含 1 亿元),按 0.05%收取;超过 1 亿元的部分,按 0.01%收取。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房产公证,如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每件收费 200 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在办理房产公证时,建议向当地的公证机构详细咨询具体的收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