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房纳税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深圳有套房子打算出租,想了解一下出租房纳税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来纳税,是根据租金多少划分不同档次吗?还有纳税的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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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出租房纳税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 首先,如果是私房租赁: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这里面包含房产税4%和个人所得税0.1% 。当月应纳租赁税额的计算方式就是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4.1%)。打个比方,要是月租金是4000元,那么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就是4000×4.1% = 164元。 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这6%包含了营业税1.5%、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15%、教育费附加0.045%、个人所得税0.44%。计算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同样是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6%)。比如月租金6000元,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就是6000×6% = 360元。 另外,关于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房产税按年计征,分季缴纳。纳税人应于每季末月(3、6、9、12月)缴纳房产税。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于每月终了后10日内缴纳;一次收取数月租金的,于收取租金当月终了后10日内缴纳所收取租金月份的房产税。 从法律依据来看,这些规定是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的具体政策,目的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税收管理,保障税收的合理征收。这样规定既考虑到不同租金水平的实际情况,也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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