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人破产后还需要承担票据责任吗
在商业活动中收了承兑汇票,现在听说承兑人破产了,很担心钱要不回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承兑人还担不担票据责任?是不管啥情况都不用负责,还是得看具体是什么汇票之类的 ,希望能详细说说。
展开


承兑人破产后,仍然需要承担票据责任。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承兑人。承兑人就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人。简单说,就是答应到期给钱的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这就明确了承兑人的付款义务。 再看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也就是说,即使承兑人破产了,持票人也有权利向承兑人追要票据款项。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作为承兑人,无论出票人是否足额交存票款、票据基础关系是否有缺陷,只要出票行为符合票据法规定,银行就必须向持票人履行付款义务。哪怕出票人破产,银行也不能把风险转嫁给持票人。 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或公司作为承兑人,若其破产导致无法正常兑付,持票人同样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以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追索权: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到期日前出现特定情形(如承兑人破产等),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要款项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