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被起诉开庭车主是否需要去?
我的车撞人了,现在对方把我起诉了,我实在是最近忙得抽不开身,想问问这种情况开庭我必须要去吗?不去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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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被起诉的案件中,开庭时车主不一定要亲自去。 从法律上来说,诉讼参与人有亲自参加庭审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允许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所以,车主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参加开庭,可以委托上述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出庭。 如果车主既不亲自出庭,也不委托代理人出庭,这可能会对自身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车主失去了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辩论、举证、质证等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判决,这样的判决结果可能对车主不利。 因此,虽然车主开庭时不一定非要去,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车主亲自出庭或者委托合适的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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