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走后子女还需要赡养吗
我母亲在我小时候就离家出走了,这么多年一直没管过我,现在她年纪大了回来要求我赡养她。我心里挺纠结的,毕竟她之前没尽过抚养责任。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她,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
展开


在法律上,即使母亲出走,子女依然可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首先来说说赡养义务这个概念,简单讲就是子女在父母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要给父母提供生活上的帮助、经济上的支持以及精神上的慰藉。这是一种法定的责任,是必须要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不管母亲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当母亲出现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时,子女就有义务赡养。 比如有的母亲在孩子年幼时离家出走,多年没有音讯,等自己年纪大了、生活困难了回来找子女,这种情况下,子女不能因为母亲之前没尽抚养义务就拒绝赡养。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也会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子女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这是因为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会因为父母一方之前的某些行为而消除。当然,如果子女认为母亲之前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相应的权利,但不能以此来对抗赡养义务。 不过在实际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等问题上,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子女的经济状况、父母的实际需求等。如果子女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也可以与父母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来合理确定赡养的具体内容。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并给予精神上的慰藉的责任。 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为维持其生活、学习等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