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时是否应先进行汇算清缴?
我打算注销公司税务,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系统提示。不太确定是不是一定要先完成汇算清缴才能继续税务注销流程,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看看不做汇算清缴能不能直接注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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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注销时,通常是需要先进行汇算清缴的。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企业一年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算清楚,看看该交多少税,多退少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企业要注销税务,需要先完成汇算清缴这个步骤。只有把税款结算清楚,税务机关才能办理后续的注销手续。否则,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也会对企业的税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企业没有完成汇算清缴,是不会为其办理税务注销的。因此,为了顺利完成税务注销,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先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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