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人是否需要主动垫付费用?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那边要求我垫付治疗费用。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主动垫付费用的义务,不垫付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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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人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说,开车撞人后并没有强制要求主动垫付费用。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费用或者没有保险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先行垫付。 从法律责任角度,开车撞人后,肇事者的主要责任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划分。一般要经过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比例。在责任明确之后,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费用。所以,不主动垫付费用并不直接等同于逃避法律责任。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伤者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及时支付医疗费用,肇事者主动垫付费用可能有助于缓解伤者的困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积极处理事故的态度,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但这属于道德层面的考量,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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