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固定资产是否当月计提折旧?
我公司新购入了一批固定资产,不知道在会计处理上,是当月就得计提折旧,还是下个月开始计提。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当月的固定资产到底要不要当月计提折旧呢?
展开


在我国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通俗来讲,就是把固定资产随着使用而逐渐损耗的价值,分摊到它使用的各个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这一规定是基于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固定资产,当月增加时,当月其实还未真正开始使用它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它开始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才开始计提折旧。而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它仍然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以当月仍要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 举个例子,假如您的公司在3月10日购入了一台设备,这台设备作为固定资产,3月份就不需要计提折旧,从4月份开始计提。如果在7月15日处置了这台设备,7月份仍然要计提折旧,8月份起就不用再计提了。这样规定,使得企业的成本费用和收入能够更加合理地配比,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