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当月入账是否当月计提折旧?
我公司新购入了一批固定资产,这个月已经入账了。我不太清楚在会计处理上,这批固定资产是当月就要计提折旧,还是下个月才开始计提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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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间有着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固定资产折旧就是把固定资产因为使用、时间推移等原因而损耗的价值,逐步分摊到它使用期间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服务成本里。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它的使用年限内,一点点地计入到相关的费用中。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而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起始时间,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是从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角度出发的。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在当月其实还没有充分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它的损耗相对较小,如果当月就计提折旧,可能会导致成本计算不准确。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更能合理地反映固定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损耗情况,也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也就是收入和费用要在它们实际发生的期间进行确认。 所以,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当月入账,当月是不计提折旧的,而是从下个月开始计提。不过,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于一些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折旧政策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原则也是要合理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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