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何时开始计提折旧?
我公司新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是在这个月增加的。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呢?我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规定,避免在财务处理上出现错误。
展开


在会计处理和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间有明确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内逐渐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并且,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由于其在当月并未完全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例如,企业在2025年2月8日购入一台设备并投入使用,按照规定,这台设备在2月份不计提折旧,而是从3月份开始计提折旧。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企业合理、准确地计算成本和利润,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债务危机会导致货币崩溃吗?
- 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化疗能办理特殊门诊报销吗?
- 工伤一年了还能起诉吗?
- 追缴属于刑事还是行政行为?
- 哪个机构注册商标最好?
- 工地在居民区噪音扰民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未遂事故是否也要进行追责?
- 税收洼地有哪些涉税风险?
- 差一年退休被用人单位辞退,养老保险还需要交吗?
- 社保缴纳几年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怎样的?
- 婚后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 进行执前督促登记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怎么办?
- 举报未全额缴纳社保需要去投保单位吗?
-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出登记是否需本人签字?
- 交换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是怎样规定的?
- 刚过一点斑马线红灯了是否会扣分?
- 举证通知书上会有开庭日期吗?
大家都在问
- 债务危机会导致货币崩溃吗?
- 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化疗能办理特殊门诊报销吗?
- 工伤一年了还能起诉吗?
- 追缴属于刑事还是行政行为?
- 哪个机构注册商标最好?
- 工地在居民区噪音扰民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未遂事故是否也要进行追责?
- 税收洼地有哪些涉税风险?
- 差一年退休被用人单位辞退,养老保险还需要交吗?
- 社保缴纳几年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怎样的?
- 婚后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 进行执前督促登记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怎么办?
- 举报未全额缴纳社保需要去投保单位吗?
-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出登记是否需本人签字?
- 交换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是怎样规定的?
- 刚过一点斑马线红灯了是否会扣分?
- 举证通知书上会有开庭日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