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当月增加当月不折旧?
我公司新购入一批固定资产,这个月刚入账。我不太清楚在进行财务处理时,这批新增的固定资产是当月就开始折旧,还是从下个月开始折旧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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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固定资产折旧遵循“当月增加当月不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通俗来讲,当企业在某个月增加了固定资产,比如购买了新的设备、房产等,那么在增加的这个月不用对其计提折旧,而是从下个月开始计提折旧;相反,如果企业在某个月减少了固定资产,比如出售、报废了某项资产,那么在减少的这个月仍然要对其计提折旧,从下个月起才不再计提。 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便于实际操作和统一核算标准。因为固定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往往涉及到很多手续和时间节点,如果在增加当月就计提折旧,可能会因为相关手续未完成等原因导致折旧计算不准确;而当月减少仍计提折旧,则是为了保证折旧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在税务处理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也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所以,无论是从会计核算角度还是税务处理角度,固定资产折旧都是当月增加当月不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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