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当月增加是否当月计提折旧?
我公司新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不清楚在会计处理上,当月增加的这些固定资产是不是当月就要开始计提折旧。我担心处理不当会影响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会计处理和相关规定中,固定资产当月增加通常不是当月计提折旧。 首先解释一下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逐步分摊到各期的费用中。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应当与当期的业务相匹配。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尚未实际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流入,所以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能更好地体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关系。 比如,企业在3月15日购入一台设备,这台设备在3月虽然已经成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但由于它在3月并未完整地参与生产运营,所以3月不计提折旧,而是从4月开始计提。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各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